平常的週末裡,星期六賴個床,吃個早午餐,吃的太撐,閒晃一下,


星期天再賴個床,看個星光大道重播,


兩天一夜的時間,一下子,就荒廢過去了。


如果我們說....我們開了一千零四十八公里,去了墾丁又回來了,似乎有點兒誇張,


大家如果堅持不相信,也說得過去,因為實在是有一點兒超現實、不實際。


 


所以,以下要提出這一些證據,


證明當你們攤在沙發上荒廢時光的同時,我們真的去過墾丁了!



這個季節沒有黑珍珠、黑金剛,三色洋蔥有一些,路邊最多的農產品是~菱角!


我們不特別愛吃菱角,所以沒有買。



楓港的路邊,則是賣烤鳥和烤魷魚。


我們不敢吃烤小鳥,所以沒有買。



這是南投服務區,號稱南投的好萊塢,LAMUNGAN是布農族語,啞口的意思。



   


小光,小米,兩個都有到此一遊,有照片為證。



這是墾丁街上的BaLeNO,小叮噹哆啦A夢,他也來到墾丁耶,


那是一定要去衝浪的啦。



在姊姊家的那篇介紹天鵝公主房的文章裡,提到的這張雙層床,


我們真的都有睡!



雙層床的下層,是小米窩喔!



至於天鵝湖的大游泳池......



我們真的有下去游!



還好下午有游到泳!大雨是從晚上開始下的。




墾丁真的有下雨!以下是證明。


(先不急著趕路,買一點豆花來吃吃,呵呵。)



一直下...一直下...


(這是我們九年前,第一次去墾丁時所住的聯勤活動中心,現在關門大吉了。)



我們特地彎上去看它,因為懷念它四周遼闊的大草原,


但是天氣太壞,又是風又是雨,所以只能在車裡眺望。



我們在墾丁,天氣不晴。



在這一天一夜的大雨中開車,其實是...有一點驚險的,


因為我們的雨刷,不知道是不是工作過度,其中一支「咚」的一聲,斷掉了,還彈射出來!


後來揀回來,又掛回去,用了一段時間,它又「咚」!又彈射出來一次,


還好都還只是在墾丁的街上,還可以停車下去揀.....


 


後來,正式要上高速公路回家了,雨還是超大,


在高速公路上彈射,可不是開玩笑的,沒辦法揀,


雨那麼大,沒雨刷的話,就不用開了,根本看不到路啊,


所以,在上路之前,有先去買了一支備用雨刷,準備它隨時彈射走的時候,還可以換一支。


還好,後來沒發生,它乖乖地跟我們回家了,大概它也不想一個人被留在墾丁吧。


 


還沒上高速公路,已經看到至少三件擦撞車禍,


好多人打著雨傘,站在被撞凹的車子前面等警察,怵目驚心!


當時我們離家還有四百公里,我當時心裡其實很緊張。


還好,一路平安。


 


不知道大家對於這些證據還滿意嗎?


相信我們真的有去墾丁了嗎?


蛤?還是不相信?還想看一下小孩有去的證據?好吧!












可以了吧?證據確鑿了吧?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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